客户服务热线:4007-721-012 登录 | 会员注册 | 中文 | English

客服支持

香港澳门两地运输合作,提供多式联运代号共用服务
2016年09月14日 03:37:41

 澳门民航局公布,港澳两地就修订双方於2003年10月所签署的《澳门特别行政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航空运输服务安排》落实新增内容。允许双方指定的航空企业与港澳两地海、陆或直升机的运输承运人合作,提供多式联运代号共用服务。

  即是说,将往来香港和澳门的海运、陆运和直升机服务,与指定空运企业运营的从香港或澳门出发或者到达香港或澳门的航班进行衔接,作为航班的延伸服务,并在乘客获得关於运输方式的适当通知的情况下,以该航空企业的名义进行销售。